隱私權政策

BaroWatch — 第 2.2 版,更新日期:

其他語言

本隱私權政策提供多種語言版本。各版本內容如有歧異,以德文版為準。

1. 控管者

依 GDPR 第 4 條第 7 款,App BaroWatch 及本網站之控管者為:

Alf Hellmund
Ehrensteinstr. 17
04105 Leipzig
德國
電子郵件:alf.hellmund@gmx.de

凡有關資料保護之任何問題或行使您的權利,只需寄送電子郵件至此地址即可。我們並未指定資料保護員,亦無指定之義務(GDPR 第 37 條、BDSG 第 38 條)。

2. 摘要

BaroWatch 是一款適用於 iPhone、iPad 與 Apple Watch 的 App,用於測量並顯示氣壓。所有運算均在您的裝置上執行。

3. App 中的資料

下列資料僅由 BaroWatch 在您的裝置上處理。除非您將資料寄給我們,否則我們作為提供者不會取得其中任何資料。

3.1 氣壓(氣壓計)

BaroWatch 從裝置的氣壓計讀取氣壓。為此,系統會請求「動作與健身」權限。每筆測量值都會連同時間、來源及(若已知)海拔高度一併儲存在裝置上由 App 及其小工具共用的儲存空間(App Group 容器)中。儲存期間由您在設定的保留中設定(預設 24 小時,可選 1 小時至 365 天);較舊的數值由 App 自行刪除。

目的:顯示氣壓,以歷史記錄、統計及趨勢呈現,判斷氣壓警報,並提供資料給小工具及複雜功能。

法律依據:TDDDG 第 25 條第 2 項第 2 款、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b 點;App 僅在您授予「動作與健身」權限時讀取感測器(參見第 6 節)。

3.2 位置(GPS 高度)

BaroWatch 使用定位服務來測定海拔高度。

目的:將測得的測站氣壓(QFE)換算為海平面氣壓(QNH);在 iPhone 與 iPad 上另用於在背景觸發氣壓測量。

僅儲存高度,絕不儲存位置。經度與緯度既不儲存也不傳送。儲存的是最近一次測定的高度及其時間、準確度與當時測得的氣壓,以及每筆測量值的高度(3.1)。

您可隨時在系統設定的隱私權與安全性 → 定位服務 → BaroWatch中變更或撤回權限。

未授予權限時,App 會顯示未經校正的測站氣壓(QFE)。

法律依據:TDDDG 第 25 條第 2 項第 2 款、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b 點;App 僅在您授予定位權限時使用位置(參見第 6 節)。

3.3 動態活動與步數

在取得「動作與健身」權限後,BaroWatch 會向系統查詢過去一小時的動態活動(例如靜止、步行、乘車)、步數,以及(若裝置會計算)樓層數。這些數值僅用於此項判斷,不會儲存;診斷記錄(3.6)中可能記載判斷結果(例如「靜止」或「移動」)。

目的:判斷裝置自上次測定高度以來是否曾移動;僅在此情形下才會重新測定高度。

法律依據:TDDDG 第 25 條第 2 項第 2 款、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b 點;App 僅在您授予「動作與健身」權限時查詢這些資料(參見第 6 節)。

3.4 通知

如您希望,App 會在氣壓變化速度超過您設定的門檻值時產生本機通知。通知在裝置上產生;不會透過伺服器推播通知。

目的:提醒您氣壓快速變化(氣壓警報)。

法律依據:TDDDG 第 25 條第 2 項第 2 款、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b 點;App 僅在您允許通知時顯示通知(參見第 6 節)。

3.5 您的裝置之間的同步

過程中不涉及任何伺服器;資料直接在您自己的裝置之間傳輸。

目的:在您所有裝置上顯示相同的測量值;設定依各裝置個別適用,不會同步;Watch 的診斷資料也藉此納入 iPhone 的診斷資料(3.7)。

法律依據:TDDDG 第 25 條第 2 項第 2 款、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b 點;App 僅在您授予「區域網路」權限並輸入同步代碼時使用 iPhone 與 iPad 之間的同步(參見第 6 節)。

3.6 設定與診斷記錄

App 將設定(例如測量間隔、儲存期間、高度模式、手動輸入的高度、警報門檻值)儲存在裝置上。技術性的診斷記錄會記下背景程序所做的決定(感測器、高度測定、同步、背景重新整理、警報),不含座標。其大小上限為 512 KB;較舊的項目會被移除。

目的:套用您的偏好設定;在您傳送診斷資料時(3.7),診斷記錄可讓人追溯背景程序所做的決定。

法律依據:TDDDG 第 25 條第 2 項第 2 款、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b 點(參見第 6 節)。

3.7 資料匯出與診斷資料(僅依您的指示)

兩者都會開啟系統的分享選單;收件者與傳送方式由您自行選擇。不會自動傳送。

目的:資料匯出讓您可在 App 以外繼續使用您的測量值;診斷資料用於追溯並修正錯誤。若您將其寄給我們,我們僅將其用於處理您的請求(3.8)。

法律依據:依您的指示在裝置上產生檔案者,依 TDDDG 第 25 條第 2 項第 2 款;由我們處理者,依 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b 點,備位依據第 f 點(參見第 6 節)。

3.8 支援郵件

若您寫信給我們(從 App 的說明中或直接寄送),我們會處理您的電子郵件地址、您的姓名(如有提供)、信件內容及所附的診斷資料(如有),以回覆您的請求。信箱由電子郵件服務 GMX 代管,該服務由德國 Montabaur 的 1&1 Mail & Media GmbH 提供。

目的:回覆您的請求。

法律依據: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b 點,備位依據第 f 點(參見第 6 節)。

4. Apple 平台服務

下列處理由 Apple 以獨立控管者身分進行;我們對此無任何影響力。適用 Apple 的隱私權政策:apple.com/tw/legal/privacy。我們在此過程中僅於當機與效能資料(4.2)取得個人資料;其目的與法律依據載於該節。

4.1 App Store

BaroWatch 透過 App Store 發行。購買、下載與更新均由 Apple 處理。我們從 Apple 僅取得不涉及個人的彙總統計資料。

4.2 經由 Apple 的當機與效能資料

若您已在系統設定的隱私權與安全性 → 分析與改進功能中開啟「與App開發者分享」,Apple 會將 App 的當機報告與彙總效能資料提供給我們。未經此同意,我們不會取得任何資料。您可隨時在該處撤回同意。

目的:發現並修正 App 的當機與效能問題。

法律依據:您對 Apple 所為之同意,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a 點(參見第 6 節)。

4.3 裝置備份

若您的裝置已開啟 iCloud 備份或備份至電腦,儲存在裝置上的 App 資料(與其他 App 的資料相同)即為此裝置備份的一部分。此備份由作業系統依您的設定建立,而非由 BaroWatch 建立。

5. 本網站

本網站透過 GitHub Pages 提供(GitHub, Inc., 88 Colin P. Kelly Jr. Street, San Francisco, CA 94107, 美國)。開啟網頁時,GitHub 會處理技術上必要的連線資料,其中包括您的 IP 位址;據 GitHub 表示,基於安全理由,每位訪客的 IP 位址都會被記錄並儲存,即使未登入 GitHub 亦然。GitHub 依其隱私權聲明以獨立控管者身分處理這些資料,且未就這些記錄載明固定的儲存期間;我們對此無任何影響力。

App 中說明下的連結會在瀏覽器中開啟本網站;此情形適用本節。

本網站不設定 Cookie、不含追蹤,也不從第三人載入字型、指令碼或其他內容。

法律依據為 GDPR 第 6 條第 1 項第 f 點;我們的正當利益在於安全、免費且可靠地提供 App 的必要資訊。GitHub 已依 EU-US Data Privacy Framework(EU-U.S. Data Privacy Framework)取得認證(歐盟執委會之適足性認定,GDPR 第 45 條)。GitHub 的隱私權聲明:docs.github.com。

6. 法律依據

7. 接收者及移轉至第三國

我們不會將資料提供給第三人,也不出售資料。接收者僅限於:

僅在開啟本網站時(GitHub,美國,EU-US Data Privacy Framework)以及在 Apple 服務範圍內,才會移轉至第三國。

8. 儲存期間與刪除

9. 提供個人資料之義務

您並無提供資料的法定或契約義務。未授予「動作與健身」權限時,App 無法測量氣壓;未授予定位權限時,App 僅顯示未經校正的測站氣壓(QFE);未授予「區域網路」權限時,iPhone 與 iPad 之間無法同步;未允許通知時,則沒有氣壓警報。

10. 無自動決策

不進行 GDPR 第 22 條所定義之自動決策,包括建檔。

11. 您的權利

在我們處理您的個人資料的範圍內(通常僅限支援請求),您享有下列權利:

撤回同意(GDPR 第 7 條第 3 項):您可隨時撤回同意,並自撤回時起向後生效——包括系統設定中的定位、動作與健身、區域網路及通知權限,以及分析與改進功能中分析資料的分享。撤回前已進行之處理的合法性不受影響。

您裝置上的資料由您自行管理:您可以在 App 中匯出及刪除這些資料。由於我們並未持有這些資料,因此無法就其提供資訊,也無法代您刪除。

任何請求只需寄送電子郵件至 alf.hellmund@gmx.de 即可。

12. 申訴權

您有權向資料保護監管機關提出申訴(GDPR 第 77 條),特別是向您經常居住地之會員國的監管機關提出。對我們具管轄權的機關為:

Sächsische Datenschutz- und Transparenzbeauftragte
Maternistraße 17, 01067 Dresden
郵寄地址:Postfach 11 01 32, 01330 Dresden
電子郵件:post@sdtb.sachsen.de
www.datenschutz.sachsen.de

13. 兒童

BaroWatch 並非以兒童為對象,亦不收集年齡資訊。

14. 變更

當 App 的功能或法律要求有所變更時,我們會修訂本隱私權政策。最新版本載於此網址,並已在 App 中提供連結。

第 2.2 版,更新日期:(取代之第 2.1 版與第 2.0 版,以及之版本)。